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契税实行3% ~5%的幅度税率。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计算方法
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当计税依据确定以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计税依据 × 税率
契税税率各地不一的,契税税款=435万元*-税率(一般3%-5%)。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四,但是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税率为百分之三。
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