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无权索赔,数月后等于买方已经承认卖方的货物,而且合同上都有确认,而买方寄来的是他们的成品服装,而不是你方出口的原料布匹,不能对原物进行鉴定.
但是,在实际当中,很有可能一次拒绝理赔而导致客户流失,所以还是要和客户沟通,或者适当作出一些妥协.
交易达成后买方自己未对货物进行检验就将布匹投入批量生产,若卖方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合格的,买方无权索赔。
这个问题就很难界定了,因为材料给出的资料不够;
如果原先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比如质量问题必须在多长时间内反馈,另外因材料问题导致的成品损失不赔偿等条款;如果没有这些条款,卖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损失,但是对成品的损失部分可以不承担,或者只承担一小部分,毕竟买方在材料质检环节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