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法是指与制定法(成文法)相对应的以判例为基础, 以遵循先例为原则的法律体系。我想这足够精练的概括了判例法。通俗的来讲,所谓判例法,就是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的判决具有法律规范效力,能够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
判例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它不是由专门的立法机构创立的,而只是法官对案件的审理结果,它不是出自立法者之手,而是出自司法者之手。所以对司法人员,特别是法官的素质的要求很高。因此,我们又称判例法为法官法。
而判例法的基本原则——“遵循先例”则是判例法的核心所在。
而判例只是指一个个的案例
判例法是一种法律体系 判例仅仅是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