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仲裁结果对诉讼没影响。没有劳动合同,所有人要提供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卡、出勤卡之类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没有双倍工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以下是我的经历~~仅供参考!!
第一是到公司所在当地街道办事处的劳动保障所投诉,不过这个地方投诉协调下来的结果基本上是不可能满足我们这些劳动都的要求的,根本是在维护公司利益。
这没办法就只有到第二去了。在你所在的辖区的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去投诉。我是3月10多号去锦江区劳动局投诉的,然后监察大队就和公司联系也告诉我处理结果就是叫老板赔钱,结果还没赔下来约好是下周一去解决。
目前这个阶段不需要证据,仲裁需要。反正工资单,工作牌之类的相关能证明你在那公司上班的资料你都收集一下好了。万一要仲裁是需要的。
还有社保也没给你买,也可以找他要赔偿。
试用期一个月后如果没签合同,以后每个月是双倍工资的赔偿。你自己算吧,没买社保的也要赔偿。
下面是我的情况所对应的劳动法条款
2008年中国新劳动法(全文)自1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最后说一下,如果公司的赔偿和你的实际工资不对的话,千万不要协商解决~~强烈要求仲裁~~我就是想先协调了再去仲裁,结果好像都说不行.........本来老板应该赔我7000++ 结果只赔偿了我3000+ 因为我签了那个所以协商一致的领款条哇!!切记切记!!!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工资单,考勤卡等都是比较好的证据,只要能证明你们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即可,建议你收集好证据再行动。
与用人单位负责人的录音,同事作为证人能证明和工厂之间的劳务关系,去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仲裁。
一个举报电话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证据的问题,电话里再跟他们说一下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