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2024-11-02 20:09:44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特许经营合同的注意事项是,合同主体均需具有缔约能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合法;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以及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应当自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回答2:

(一)特许经营合同是双务合同,特许人负有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使用的义务,被特许人负有向特许支付使用费的义务。
(二)特许经营合同是有偿合同。
(三)特许经营合同为诺成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特许经营合同自双方当事人通过要约承诺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不以合同义务的履行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四)特许经营合同为要式合同,根据《条例》的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该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