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四年了,没有登记,因男方出轨分手,应不应该赔付女方经济赔偿呢?

2024-12-12 13: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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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没有登记领取结婚证,你们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只是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保护。

2.现在分手,如果经过协商,男方同意给你经济补偿或赔偿,给多少都可以,只要你们协商一致就行。

3.即使是领取结婚证的夫妻正式离婚,男方有出轨,法律上也没有规定出轨的一方必须给另一方经济赔偿。

更别说你们只是同居关系分手了。

4.如果正式领取了结婚证,男方婚内出轨,构成重婚,或有家暴、遗弃等,在离婚时才有可能要求经济赔偿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5.你的情况,建议和男方协商索要一些赔偿,能给多少就拿多少。如果不给就尽快离开吧,遇上渣男,尽快离开就是止损。

回答2:

因为没有登记,在法律上没什么保障,所以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从情理方面说,男方应该给予女方一些补偿。

回答3:

没登记不受婚姻法的保护,因而只能你俩自己协商。如果登记结婚证领了,确实男方婚内出轨,去法院起诉离婚,在家庭财产方面女方能多分。

回答4:

是你们两个人的事女孩子 没打结婚证 最好不要跟男人同居否则吃亏的是你 你们两个同居4年他把你甩了 没凭没据的怎么叫他赔偿 没打结婚证 不存在出轨的说法所以你好自为之吧 那要是有良心的话会赔点钱给你算了吧 远离这种渣男 你寻找自己的真爱吧 祝你幸福

回答5:

虽然你们两个在一起过四年了。但是没有登记。那不属于夫妻关系。而是属于同居关系。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你们俩。已经分手。你最好跟他协商,让他赔偿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