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2016年7月1日,央行公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按要求,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并按照三类支付账户进行分级管理。
这意味着,如果用户的身份验证情况没有达到办法所规定的标准,就将影响支付账户部分功能的使用。就此,5月25日,支付宝官方回复都市时报记者称,正逐步引导客户在平台上进行实名信息认证。对转账出现困难的用户,将同步引导完善实名认证。
扩展资料
I类账户:适用于小额支付,比如手机红包等;《办法》规定,这类账户余额仅可用于消费和转账,余额付款交易自账户开立起累计不超过1000元[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Ⅱ类账户:可以转账、购物、缴水电气费等。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Ⅲ类支付账户:可以买理财产品、基金、保险,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等金融类产品,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超过20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非银机构网络支付新规实施
需要上传身份证进行实名认证,否则余额是无法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