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面的专家请进

2024-11-25 22:36:2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广东胡律师:

民事诉讼的时效是2年,你能不能被称作放弃权利要看你与这个朋友借贷的有没有限制偿还期限,如果有在偿还期限的2年后你没有对其进行诉讼的话,你就是放弃了诉讼的权利。

如果没有偿还期限,从你知道你权限被侵犯的2年内,你都可以对其进行上诉。

回答2:

你好。是的,在民法中有个诉讼时效的。就是如果经过了一段法定的时间,你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你将丧失胜诉权。意思就是法院会受理你的诉讼,但是当法院查明确实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法院将驳回你的诉讼请求,就是你将败诉。
像你这种情况的诉讼时效是2年。如果你朋友的借条上写了在09年1月1日之前还你钱,那你的诉讼时效就是从09年1月2日开始计算两年时间。
你可以通过向他要求还债来使得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从你要求他还债的后一天开始计算,重新计算2年。你也可以向法院起诉,那你就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了,但是前提是现在是在你的诉讼时效之内。鉴于你说的情况,建议你采取前一种办法。
如果现在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如果你朋友承认确实欠你钱,诉讼时效将从你朋友承认的后一天开始重新计算两年。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回答3:

楼上对诉讼时效的概念比较正确,但有一些细节没说详尽。

民事诉讼中,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2年,从借条载明的还款期限开始计算,即约定2000年1月2日前归还,诉讼时效就是到2002年1月1日。
对这个2年要正确理解,不能绝对,借钱后,一次都没向对方索要,这样过了2年诉讼时效就过了,但诉讼时效有中断的规定,即每一次向债务人索要,都是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等于说,每隔一段时间就去索要,诉讼时效就可以一直算下去,不会超过(当然二十年后就没用了),

象你说的情况,如果你们约定了还款期限,你一直没找他,那就真过了诉讼时效。

但是不是钱要不回来了呢?你要看有没这些例外“
1、原来的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这种情况,诉讼时效是从你向对方索要开始计算,就是你现在向对方索要,你给对方一个合理还钱时间(一星期或一个月随便),诉讼时效从期满后开始计算。

2、如果约定了期限,而且已经超过,但对方同意继续履行的,诉讼时效也重新开始计算。如让对方在借债上再写几句,约定个新的还款期限(这时的落款时间就得写现在了),或让对方续一张新借条(时间写现在的),或直接写个还款保证,还款计划,都行。

3、要是诉讼时效已经过了,对方又以没钱为由不还,那还有最后一招,就是希望对方还有良心,不会以超过诉讼时效来抗辩,只是强调没钱还不起,那这时,法院还是会判决你胜诉的。这一点,楼上说”但是当法院查明确实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法院将驳回你的诉讼请求,就是你将败诉”很不严谨。司法实践中,法院是不应主动查明诉讼时效问题的,即债务人提出过了时效不还钱,法院才查明是不是过了时效,债务人不提出这个理由,法院不应主动适用时效规定,而应查明债务的真实合法性,合法的,就判决原告胜诉。

回答4:

同意LAVLAW兄的回答中前三段的说法
但对第四段中债务人承认债权人对其享有债权就会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说法
表示不敢苟同

回答5:

诉讼时效,估计你这个债权早就过了时效了,因为一般时效是2年。过了这个时效你的债权就变成了自然债权,法院不会再强制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