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一般职工可以兼职村党支部书记并取得两份工资吗?

2024-12-29 13: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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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个人觉得,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兼职不能取酬。
《国家公务员法》第四十二、第五十三条是有明文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兼职包括机关内部、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如有必要兼职的,应当经过批准。但不能兼职收取报酬,包括工资薪全、补贴津贴等。乡镇工作人员包括工勤人员都属于财政支付工资的工作人员,虽然工勤人员不属于公务员,但也要参照执行此项规定。

回答2:

不能。乡政府的可职工,是最基层干部,是公务员。公务员是不能担任或兼职任村党支部书记,而村委会是集体组织的群众组织。它受乡政府的工作领导,它的选举和组织,受乡政府指导。

回答3:

**不可以**。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兼职包括机关内部、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如有必要兼职的,应当经过批准。但不能兼职收取报酬,包括工资、薪金、补贴、津贴等。此外,村主任不属于公务人员,是民选的管理人员,但村干部属于群众自治组织的人员,一般不受国家公务员法的管辖。因此,如果乡镇政府的一般职工在兼职村党支部书记时收取报酬,可能会违反法律规定,构成违法行为。

回答4:

两份工资不可能,但补贴肯定是有的,毕竟要多付出一份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