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的,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宗旨是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将公务员经济待遇的分配主要由职务决定转向主要由职级决定,强化职级对经济待遇的决定功能,从而打破基层尤其是乡镇公务员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乡镇留不住人才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