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生源繁殖,一代又一代是生命的延续,不是讨债也不是报恩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先抚养子女年老再赡养父母。这是法律的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每个人来这世间都是来:了业、了缘、了愿的。而且还有四种缘分:讨债、还债、报恩、抱怨。而报恩的少,其他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