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司要求签保密协议但没有经济补偿合法吗

2025-01-08 19: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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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若是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约定保密协议,离职后才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可以不签,保密协议应当在劳动者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