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以下四项。
(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总的来讲,包括上述两大项,但对于实务中某些特殊项目或行为是否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3)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①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②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③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
④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卖邮票交营业税)。
(4)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①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上述八种行为确定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均要征收增值税。
②混合销售行为。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发生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
③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增值税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则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销售货物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员工为单位或雇主除外)
3.进口货物
4.视同销售货物应收增值税的特殊行为
①经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资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注意④&⑦不包括外购的)
5.混合销售(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是由同一纳税人实现,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货方取得的,看其主营业务是什么,来决定到底交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注意:从事运输业务的,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收增值税)
6.兼营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可以分别核算,分别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也可以不分别核算,一并缴纳增值税 注意:在此有别于混销)
7.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其他项目
定义: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指有形动产。
(2)提供加工(严格限制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修理修配劳务(使货物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注意:是修理,而绝不是改良和制造)
(3)进口货物
3、特殊项目。
1)
货物期货收增值税,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非货物期货(买卖合约)交营业税)
2)
银行销售金银业务,交增值税。(银行也交营业税!)
3)
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交增值税。
4)
集邮商品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单位个人销售,交增值税。(邮局卖,则交营业税)
4、特殊行为。
1)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包括以①支付手续费方式代销(注意:不能从销售收入中直接坐支手续费、奖金等)和②返还一定金额代销两种情况。一定要在得到代销清单后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2)
销售代销货物。①会计处理方面,借:代销商品
117(意思是货款与增值税一并计入,增值税不可以预列);②手续费仍交营业税。
3)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比如由东城区移送至西城区,那么东城区就要先征税),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P.s.北京市属于省级,所以东城区
&
西城区属于县级。
4)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请注意各章中提到的所谓“非应税项目”,在增值税章中,指的是交营业税的项目;而在营业税章中,“非应税项目”就是指交增值税的项目。)
5)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7)
将自产、委托加工
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
将自产、委托加工
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购买的货物用于福利,要付进项增值税)
例如:购进货物200万元,付增值税进项34万,其中50%作为投资,视同销售,可以抵扣增值税;50%用于福利,进项增值税要转出。
5、对混合销售行为、兼营非应税劳务如何征税?
(1)混合销售行为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行为。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属于营业税的劳务。税法规定,从事生产、批发、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额。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2)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税法规定,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并入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征收增值税。
(3)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非应税劳务依照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为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合计。
(4)区分混合销售与兼营的标准。
两项行为密不可分,判定为混合销售,依主营业务交一种税。
两项行为可以分,判定为兼营。分别核算的,分别交税;
未分别核算的,只交增值税,不交营业税。(从高原则)
(5)
以货物为主的混合销售,交增值税;一般以劳务为主的混合销售,交营业税。
兼营非应税劳务主营和兼营分别核算分别交税,不分别核算从高交税(交增值税)。
这个问题,我有回答过.
增值税,通俗讲就是把产品的增值部分交17%的税(这个税其实是很万恶的,因为不管你最终有没有利润,这个钱还是要交),打比方说你买了批货100万进的,150卖出去,那么增值是50万,要交50*17%,但实际上,在计征的时候,是按卖价的150*17%再减去购入时的100*17%,结果是一样的,有可能你在其中还要花掉人工费,运输费要60万,最后你可能亏掉10万,但增值税是免不了的.这就是万恶的原因.至于出口可以退税,但是你要知道,出口退税的前提是你要先交17%,再退的,而退税率最高也不会超过17%,一般也就是7%-13%,除非国家鼓励出口的会提高一点,但要想超过17%是不可能的,做假出口都有得大赚.那大家都会做假的.所以有搞高出口销售,你的税也还是会提高的,明白吗?
至于你说的含税价高,那是当然,你看明白我说的自然就知道了.
不过我主要讲的是计征方法.征税范围上面那个讲得很好
2、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