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neither...nor...遵循“就近原则”,离谓语近的(也就是nor后面那个)就是句子主语,谓语单复时态由它决定。这个短语用于指代两者。either...or...一同。拿破仑有一名言:Either you or I am mad.不是你疯了就是我疯了。
2.过去完成时:当动作发生在过去的过去就用过去完成时。也就是满足1)动作发生有先后顺序,2)后一个发生在过去。另外,在虚拟语气中,如果涉及到的虚拟的动作发生在过去,也要用过去完成时。例:1)When she came back, the house had been cleaned.2)If I had known this, I would have come as soon as possible.
3.情态动词。有can/must/should后加have done来表示过去本可以做而没做/一定做过/本该做而没有做这种用法,这是助动词办不到的。。。
4.可数不可数看你对事物的理解了。首先,对于物质名词,一般如果它的度量方式不能是数个数的话,就是不可数的。其次,对抽象名词如一些思想观念现象概念,如果只是停留在精神层面,也就是不是具体指代谁的时候就是不可数的,但是,一旦在它之前有了修饰的词,或者指了具体的东西(即抽象名词具体化),它就可数了。例如success,当成功讲的时候,它是不可数的,但如果我们讲He is a success.这时我们讲的是“他”,有了一个明确指代,success就可数了。还有,针对于weather这个词,一般不管有没有修饰词,它都不可数,不过当我们讲到各种天气的话,就可以说in all weathers,这里其实是因为有了不同的种类,所以我补充一下,在不可数物质名词里面,一旦有涉及到不同种类的话,就可能会使用复数,不过,这和分辨一个词可不可数关系不大,因为那时基本词义都已经发生了变化。如water水--waters水域。
5.第一个用a,第二个用a.考虑下是不是答案有问题。第一个是泛指,就说有关系,但没说有啥关系;第二个as a result of是固定用法。对于a和the,你就记住,除了一些固定的用法,只要没明确指出来就不用the,即the是“确定”的,特指的。
6.of表示属于,更多的是一种从属关系,而about则指它的内容是什么。像我们就不能说The picture of the tree...因为照片可不是树,也不是树能有的,应说The picture about the tree...所以你想用of时候,最好后面是个人,人的话,才可以说属不属于吧。另外,有时我们会讲a picture of Lily以及a picture of Lily's的区别,这里我希望你记住,前一句讲这是张Lily的照片,属于她而且照片里面的人也是她,但如果是后一句,照片虽然是Lily拥有的,但里面到底是青蛙恐龙外星人我们就不得而知了,后面那句就是单纯的从属关系,如果你想用这个结构仅仅表示“谁(人哦)的什么”的话,要记住是后面一个,也就是你只能讲a friend of my father's,但不能讲a friend of my father(这个好像考试老是考到),解释起来很麻烦,但是你一定要记得。
7.首先,明确下,much和a little都可用于修饰比较级。所以选a little没错。然后就该研究一下为什么不用rather了:rather可以用于比较级前是说它可用于比较级的形容词前,而不是讲它可用在比较级中,因为有个词组rather(...)than...(是。。。而不是。。。)大概是避免混淆,所以一般不将rather用于此结构中。。。我也只能这么跟你说了。。。不好意思,因为这种题目大多靠语感过关,都快忘了为什么了。。。
对了,就那个用a还是the的那个,我觉得真的有可能是答案有问题,要不这个题就是例外中的例外,你就不用多考虑,因为按答案来的话那实在是少见的用法。。。如果我所说的能对你有用的话那实在是太好了,我打了好久的说。。。头都想到痛了。。。谢谢你让我复习了我的语法,不管有没有被采用都是。。。我都快忘了。。。
好多问题………………太多了……
1)neither…nor…句式真正的主语到底是两个人还是一个?如这句:Neither his father nor his mother is (teachers) .teacher是否用复数?either……or……是否同样规则?————(可以是一个人也可是两个人啊,一个人的两个方面比较的事,或则两个人相比较的事 ;一样的用法)
2)过去完成时用法(本人盲点之一,请透彻回答):除去表示“对过去有影响”时用此时态,还有什么需用过去完成的情况?(如主语是过去时,从句是否用过去完成?) ————(你记住一条就行了,过去完成时用在过去的过去,既是在你刚做过的那个时候已经完成的动作,具体用不用完成时态,要更具情况而定)有时间详述
能否和时间点状语连用?——当然啊,在你过去的那个时间点以前已经完成了啊!——???
3)can、must、should等,是情态动词还是助动词?——can和should都可以用作助动词的,具体用法你要好好查查大字典啊,这里说不清的,比如should就可以用为:应该(按照哪种词的用法)
4)可数名词与不可数名词:对于抽象的事物,除了死记硬背区分是否可数外,有没有规律可循? ——你想一想啊,绝大多数的抽象名词翻译成汉语后也是抽象名词……大哥啊,多去想一想,好好问老师唔
5)两道关于冠词的题(请判断括号中应用“the”还是“a”,据答案说都是 the)①The case has () close relationship to this accident .——特指啊,这个案子与这个(交通)事故有密切的关系②As ()result of the heavy rain ,we had to put off the sports meet yesterday .as a result 是一般情况下的;结果是,句中the表示强调啊——
6)a picture +of+名词或+about+名词,有何区别?…………从字面意思上都可以很好的区分啊 !!!!
7)This question is ( )more difficult than that one .
A. rather B .quite C. very D. a little ————只有a little 才能修饰比较级啊,difficult的比较级是more difficult
(答案为D,为何A不对?)
不好意啊,只能这样了
你的问题太多了……不是一回半时可以好好说明的啊
1)neither…nor…句式真正的主语到底是两个人还是一个?如这句:Neither his father nor his mother is (teachers) .teacher是否用复数?either……or……是否同样规则?
Neither..nor 主语是复数,因为是指两个都不是,约等于Neither of them are
Either or 主语是单数,因为只是二选一。
2)过去完成时用法(本人盲点之一,请透彻回答):除去表示“对过去有影响”时用此时态,还有什么需用过去完成的情况?(如主语是过去时,从句是否用过去完成?)
能否和时间点状语连用?
过去完成的就用过去完成式,主语是过去时,从句可以用过去完成式,能和时间点状语连用
比如I went to school in Kansas, where I had completed my graduate studies in the nineties.
我去Kansas 上学(一般过去式,因为不管过了多长时间,我都是在那里上过学), 而在那里我在90年代完成了研究生学业(过去完成时,因为学业已经完成了)
3)can、must、should等,是情态动词还是助动词?(按照哪种词的用法)
都是情态动词,can do, must do, should do, etc.
should也有情态动词的用法, 比如You should complete the project tonight.
具体去查:http://baike.baidu.com/view/78719.htm
4)可数名词与不可数名词:对于抽象的事物,除了死记硬背区分是否可数外,有没有规律可循?
抽象事务一般都是不可数名词(九成以上),除了根据词义猜测可数/不可数外没有规律。
5)两道关于冠词的题(请判断括号中应用“the”还是“a”,据答案说都是 the)①The case has () close relationship to this accident .②As ()result of the heavy rain ,we had to put off the sports meet yesterday .
1应该是a, 2 the 和 a 都可以用。
特指某物时用the,泛指用a.
1 是指有一个很近的关系,没有特指关系,所以用a.
2 是特指某次下雨,用 the heavy rain, 本来应该泛指结果(用a),但是结果被特地的说出来了,所以也可以用the
其实2 写成: as the result of heavy raining, 不特指rain, 特指result更顺一些。
6)a picture +of+名词或+about+名词,有何区别?
a picture +of+名词 = 某某的画/相片
a picture about = 关于什么什么的画/相片。
7)This question is ( )more difficult than that one .
A. rather B .quite C. very D. a little
(答案为D,为何A不对?)
rather 后面不能跟more. more 是用来比较两题,相当于中文的’更‘,rather的意思是’相当的‘
rather more 就等于中文的相当的更难,中文也说不同。
所以要用D, a little more difficult = 更难一些。
ps rather better 给我感觉也很别扭,没听人用过。应该是I did rather well this time.
1、neither...nor和either...or都遵循就近原则,谓语动词由nor或or后面的词决定,比如你写的这个句子,neither his father nor his mother is teather.is是由his mother决定的,你已经用is了,怎么可以用teachers?系动词要和后面的表语一致。
2、我觉得做和时态有关的题的时候,最重要的是弄懂句子的意思,判断这个动作发生的时间。我们做的题一般都是这样的,he had taught English for six years when he came here.他“教英语”的动作发生在“came here”之前,过去的过去,用过去完成时。一般都是从句是过去时,主句是过去完成时。
过去完成时除了在时间上与现在完成时意义不同,用法都是一样的,用于表某事对现在的影响或者动作的持续,是不可能与时间点状语连用的。
3、can、should、must都是情态动词。
4、对于可数不可数名词的记忆,我的方法比较简单,比如water,按照咱们汉语的习惯,我们是不会说“一个水”的,也就不存在a water的英语用法。
5、我做冠词题做得也不是很好,不过我认为,第一个句子应该用a,这个事情和这个事故有一个很紧密的关系,根本不存在什么特指,除非它是固定用法,才有可能用the。
第二个就是特指了,这个result是heavy rain的。
6、of是表示属性的,a picture of me 这张照片是我的,但是它上面的人不一定是我;而about是“关于”,a picture about me 这张照片上面的人是我,但照片不一定是我的,可能是我的同学的,毕业前夕给我要了张照片作为纪念。
7、我觉得这里的a little 是修饰more的,而不是more difficult ,而且你给出的词典上的解释,只是rather在修饰better,直接修饰比较级。另外,a lot、much也都可以修饰more
1.neither…nor…,either……or……就近原则,既然前面的动词是单数,那么后面的名次理所当然也应该是单数吧。
2.这个要看具体情况了,这里有几个例子:
一、主语+过去完成时+①when引导的从句(注:从句谓语动词为过去式)
+②by短语
+③by the time引导的从句(注:从句谓语动词为过去式)
+④before引导的从句(注:从句谓语动词为过去式)例如:
1.Tom was disappointed that most of the guests ____ when he ____ at the party.(MET’89)
A.left;had arrived B.left;arrived C.had left;had arrived D.had left;arrived
正确答案为D。guests先“离开”,Tom后“到达”。
2.We ____ four thousand new words by the end of last year.
A.had learned B.have learned C.learned D.will have learned
根据by短语中的last year得知,正确选项为A。
3.He had already built his own lab by the time he was ten.
到十岁时,他已经建起了自己的实验室。
4.He had studied English for five years before he came here.
来这儿之前,他已经学过五年英语了。
对了,过去完成时其实中考基本不会考,因为那应该属于高中内容才对。
3.情态动词,后面接动词原形。
4.这个我教你一个方法,其实你就把他想成中文,比如水,是液体,肯定是不可数的。
5.第一个不是很清楚。As the result是固定搭配,最终,结果的意思。
6.比如:a picture of me(这张照片上有我),后面那个没听说过。
7.比较级的修饰语有 far, even, still, a great deal, a bit, rather, three times, any, no, very much 等。
……
那个区分可数名词/不可数名词的,你问同学,有人会告诉你任老师说过:把这个东西切成两半,还是原物即不可数。
但本人经多次试验,发现此法根本有漏洞!!!所以,恐怕就是无规律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