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两个月后,检察院传唤是什么情况

2024-10-28 00: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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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因此,检察院传唤的原因,可能是案件公安侦查阶段结束,公安机关已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传唤可能是一、告知你案件已到审查起诉阶段;二、需要变更取保候审决定机关;三,相关的案件事实情况及认罪态度了解一下;四、是否能够调解等与案件有关事宜。

回答2:

你要明白,取保候审,不意味着刑事诉讼程序的终结。
如果你是在侦查阶(公安机关)段进行的取保候审,根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检察官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并制作相关笔录。
你这种情况应该是属于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了,检察官传唤你去做笔录。

回答3:

检察院传唤说明已经到了审查起诉阶段。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