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乙方:××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惠、优势互补”的原则,就人事业务外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委托乙方为甲方进人事行业务外包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授权范围及服务要求,为甲方提供 人事业务外包服务工作。
二、乙方服务范围:
1、根据甲方业务需要代理甲方业务的相关所有工作;
2、提供代理员工的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确保证件真实有效;
3、处理被退回人员的后续事宜;
4、及时发放代理员工的工资;
5、做好安全教育,处理代理员工的劳务纠纷。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作质量。
2、甲方应提供所需人员的数量、工作内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回至乙方,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a、由于派遣人员本人原因,完不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的,或发生严重的人为事故的;
b、不服从分配,不遵守劳动纪律影响正常工作的;
c、提供证件资料不真实。
4、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的业务外包费用,甲方提前支付乙方 % 的外包服务费用,剩余费用在工作结束7个工作日内日结清。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工作开始前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递交业务外包计划书。
2、乙方应按时支付劳务报酬。
3、乙方派出的人员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能够胜任工作。
4、乙方应教育派遣人员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就业规则,服从工作安排。
5、乙方在现场必须设有1—2名现场指导监督、负责人员。
六、其它约定:
1、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任何原因要求终止或者变更协议的,均应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___年 ___月 ___日至 _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