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上海一则信息,你参考一下。
违规提取公积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提高工作效率,防止违规提取行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市将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
本市为确保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依法合规,严格审核,加强监管,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必要的提取审核操作规范,提取受理过程中通过信息联网查询审核职工提取资格,提取受理后通过政府部门间协作核查职工申报信息真实性,防止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发生,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权益。
缴存职工应当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规定,以真实的行为和证明材料提出提取申请; 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违规提取行为提供便利。凡职工购买本市或外省市自住产权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该所购住房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交易可以提取一次。如该住房确因职工自住需要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发生交易的,职工可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并说明情况,市公积金中心将对职工购房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
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的,如已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如尚未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已建立劳动关系但尚未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需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期间,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据悉,在提取审核过程中如对职工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可要求职工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也会向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如发现违规提取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