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不可以要求单位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与职工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的,如果在职工离开公司后,遵守了竞业限制协议的,而单位负责人没有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职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但对于尚未履行行的竞业限制时间内的经济补偿,仍应由原公司按月支付,而不能要求原公司一次性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然可以,没有补偿金的敬业限制就是无效的敬业限制。
这个是离职以后才需要生效支付的,如果你已经离职了,那就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