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三个月了,女方带着前夫的孩子。现在要离婚,请问我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吗?女方还说要赔偿她精神损

2024-11-30 19:01:3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女方的诉求都得不到支持,孩子本身不是你的,你没有义务抚养,离婚上面也没有赔偿精神损失这一说法。

回答2:

没结婚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只是分手而已。关于孩子问题,可以协商,是否要生,如女方坚持生下来,男方就必须支付抚养费,否则女方可以起诉,至于支付方式可以协商的。

回答3:

你好,很高兴为你作答 在离婚诉讼中,很多父母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争夺,本文主要介绍了离婚诉讼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步骤/方法 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