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二十多年前借了朋友一万块钱,还钱后那人并没有把借据销毁,几年后他拿着借据找我还钱,我并没有再

2025-02-02 23:45:0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大部分人问的是坑爹的朋友欠钱不还的,
你遇见了坑爹的朋友要双份的,
虽然他手里有你写的借据,你说你已经还给他了,你要提供还款的证据:款项来源,是现金还是银行取款,
估计时间太长不好找了,
如果他起诉,你们调解不成,法院可能会在你没有还款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判决你还款。

回答2: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及内容举例如下:
  借条(范本)
  今甲借给乙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10年2月9日至20010年8月20日,期限8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10年8月20日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乙(签字、手印、签章)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就不具备法律效应了,就没关系了。不过你最好还是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回答3:

绝对不给,这人心眼太坏了。

回答4:

哎,,他主要是没有把借据销毁,你还钱的时候有人看到吗?

回答5:

你有他收钱的证据吗?没有的话只能还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