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判断是正确的,按《合同法》的规定你和出租人的协议是无效协议。而且因此协议产生的法律责任都应当由该出租人承担。
所以你可以要求退回你的剩余房租,这个既合法且合理的要求。
针对补充回答:房主如果同意你租用的话,当然你可以与房主签订合同,继续住下去;如果房主提出他事前并不知道或者并不不同意转租的话,你只能要求出租者退回剩余房租,然后走了。
你当然能要求出租人退回剩余月的房租给你,你和出租人签订的协议对如房东来说就是无效协议,但是对出租人来说还是有效的,如果他不肯退给你的话,你就报警吧!
1、你和二房东之间的合同如果没有经过房主的追认,是无效的。
2、如果房主在和二房东之间的合同到期后双方不续约,房主要求你迁出房屋的话你是必须要迁出的,但是可以要求二房东退回租金和押金,如有损失的可要求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