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你可以多看一些派遣信息就会了解,像麦斯特人力资源就很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