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之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你的欠条上对欠款清偿的日期是,2009年3月30日,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明天开始起算到2011年3月30日止。
肯定过期了。以写的日期为准。涂改无效。你要尽早报案。马上就去报案。让公/安机关立案才是上策。
没有被损毁的欠条,他没有你签字,告一下,你赢你告他没给,他有责任说明给了,让他怎么拿出给过了的证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