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歼培乎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 公安机关拘留氏悉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应该在拘留通知书上有,但是如果你没有收到,建议去公安局问中颂问,
公民在被拘留后24小时之内,公安机关应该通知其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