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宋高宗对武将的疑忌和防范。
宋朝制度的特点,就是重文轻武,以文制武,认为皇权的最大威胁来自功大权重的武将。宋高宗在位的前10年,他和岳飞之间的关系是融洽的。那时宋高宗求和不成,为了自己的性命和皇冠,不得不支持抗金,岳飞的才能和功劳又在其他将帅之上,因而成为宋高宗最器重的将领。岳飞升迁最快,后来居上,32岁升任清远军节度使,封为武昌开国侯。他感激宋高宗,急于抗金功成,以为报答。1137年,接连发生的两件事使他们的关系发生了转折。第一件事是宋高宗决定把大将刘光世的淮西军交给岳飞指挥,从而引动了岳飞北伐的雄心,后来又取消成命。岳飞愤概辞职,不经宋高宗批准,擅自去庐山,为亡母守孝。宋高宗三次下诏,岳飞不返军营。这种不合臣规的举动,引起了宋高宗很深的疑忌。第二件事是几个月后,听说金朝把宋钦宗的儿子赵谌送到汴京作傀儡皇帝,岳飞亲自到建康上奏章,建议丧失生育能力的宋高宗立赵伯琮(即后来的宋孝宗)为储,高宗立即驳回:“卿言虽忠,然握重兵于外,这类事体并不是你所应当参预的。”张戒在《默说》中说,岳飞身为大将,“而越职及此,取死宜哉”。不久,岳飞要求增兵,高宗向左右大臣说:“宁与减地分,不可添兵”。岳飞急于北伐要求增兵,建议立储,都触犯了高宗的忌讳。甚至他留意翰墨,礼贤下士,也使高宗疑神疑鬼。
其次是岳飞反对投降,积极抗金,以“直抵黄龙”为最终目标。
高宗为了实现“屈己就和”的政治目的,竭力压制岳飞“提兵北伐”、“收复汴京”的主张。在得知金朝愿议和消息后,1138年三月,起用金朝派来的奸细秦桧为宰相兼枢密使,加紧投降活动。岳飞坚决反对,指出:“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并谴责秦桧的卖国罪行;“相臣谋国不臧,恐贻后世讥”。1139年正月,议和告成,和约规定:南宋皇帝向金称臣;每年送给金“岁币”银25万两,绢25万匹;金退还陕西与河南之地并归还宋徽宗的棺木及高宗的生母韦氏。高宗、秦桧欢天喜地大肆庆贺。一面大赦天下,一面对岳飞等将领加官进爵,借以笼络岳飞,使其不致反对“和议”。据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飞以议和非计,累表辞所进官”。岳飞上书态度强硬,言辞激烈:“今日之事,可危而不可安,可忧而不可贺;可训兵饬士,谨备不虞。勿宜论功行赏,取笑敌人。”坚决表示不愿意把自身和岳家军卷入高宗、秦桧卖国投降的罪恶勾当之中。反对议和的意见不被采纳,岳飞极其愤慨地请求辞职,一次不行,两次。这一年七月,金统治集团内部发生政变,实力派兀术掌握军政大权,他反对把陕西、河南等地交还南宋,从而撕毁了和约。
投降求和是高宗、秦桧所急,而岳飞是反对投降,主张抗金、收复失地的首要人物,且是手握重兵的大将,所以,在战与降的问题上,双方矛盾表现得尤其突出。
第三,兀术把杀害岳飞作为议和的条件是宋高宗杀害岳飞的直接原因。
如果高宗仅仅疑忌岳飞掌握兵权,对岳飞反对议和不满,尽可把岳飞罢官闲废,与韩世忠一样的下场。1141年,在宋金议和的过程中,兀术通过南宋使臣魏良臣告诉高宗、秦桧“尔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且杀吾婿,不可以不报。必杀岳飞,而后和可成也”。据参与阴谋的王次翁透露,当年二三月间,高宗“有诛飞意”。四月,罢岳飞、韩世忠、张俊三大将兵权,为投降卖国铺平道路。依秦桧预谋,先由张俊、岳飞害韩世忠,再用张俊害岳飞。而岳飞却表示绝不参与谋害韩世忠的阴谋,他得知有人诬告的详情后,立即派人飞报韩世忠。秦桧的图谋没有得逞。新仇旧恨使秦桧决定先对岳飞下手。而高宗急于向兀术表示信用、求和投降,在杀害岳飞这一点上,与秦桧一拍即合。
岳飞虽然被杀害了,但他的抗金业绩是不可磨灭的。他自二十岁从军,三十九岁被杀害,在抗金战场上英勇奋战了一生,理所当然地赢得了人民的尊敬,我们的子孙后代将永远纪念岳飞,永远唾骂杀害岳飞的无耻的民族败类宋高宗、秦桧。
很简单,功高震主!在历史上有很多将军都是这么死的,比如说韩信
也有例外的,如曾国潘
连主都可以震,何况是的宠的官员
高宗是在钦宗被俘的情况下登基的,若岳飞抗金迎回钦宗则高宗理当还位。秦桧为高宗宠臣,高宗若退位必将影响其地位。
岳飞迎回老皇帝赵构就做不了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