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刑事责任不是你可以追究的,可以追究公民刑事责任的只有公、检、法机关。你所能保留的只是民事责任的追偿,但是要在法定期限内。并不是说超过法定期限就不能起诉,只是说会丧失胜诉权。
其次,劳动纠纷本来就属于不属于刑事,何来并入刑事案件之说?而且所谓“先刑事后民事”也不是说将他们合并吧^^||| 只是在刑事追诉后可以由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记得是这样的...) 而且,劳动纠纷也不属于民事案件。从最简单的说,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法调整的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还有,如果你的雇员并没有用私刻或者盗用的公章来做违法或者侵犯你的公司的事。那你顶多对他进行一个内部的行政处分(和公安机关实行的行政处罚是完全不一样的哦...) 如果他使用你们的公章做了违法的事,而且是利用别人信任你公司这一点的话,那可以成立诈骗罪;如果盗用(注意只能是“盗用”这里就不包括私刻公章了)公章做其他事,比如利用盗用的公章去一个一般人不能进去仓库偷一些东西出来之类的,差不多类似于这种啦,也可以认定其盗窃罪(个人认为这种情况下适用法条竞合...但是这只是个人理解的说法了,有不同理解也是正常的..) 也有可能因为犯罪情况比较轻而适用行政处罚
要知道可以适用哪个法律主要是看你所说的雇员实施了什么行为,造成了怎样的后果
最后什么是记一笔?^^||| 刑法最轻的刑罚是管制。要他被追究刑事责任,要有人报案,所以你可以报案让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而不是你自己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