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给邻居房留多少米的范围规定,但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有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邻关系的相关规定: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邻关系的相关规定:
第八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问题是需先要有宅基地附近人的签字同意才可以批呀!先建的房屋一)有权维护自己房子的安全,二)应考虑房屋采光,及日照时间才可以签名,
1、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住宅的,村民应当提前到乡镇规划部门申请宅基地规划,规划确定后,需要逐级通过村民会议、乡镇政府、县级政府审批同意。
2、建造住宅时,要严格按照宅基地建设规划和县级政府批准的建造范围进行建设,不得越界。
3、在规划许可范围内建设即可,不需要给邻居预留空间。预留空间是建设规划部门的职责,规划部门会在规划许可时进行考虑。
只要你不遮挡住后院的光线就可以,但是在法律上农村是不建议盖楼房的,尤其村里,前面及左右邻居也有权不让你盖,原因是你的高瞻远瞩,可以看到邻居的一举一动,甚至前院的市内情况,这样的法律官司太多了,基本都是败诉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