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必须判决后才能知道是怎么样(这是废话) 你即使请律师 律师也不能保证帮你得到什么(又是废话)
我只能清楚告诉你几点着手的地方
婚前的房产 婚前的所有固定资产 如车 房 有钱人会有游艇之类 由于是婚前拥有 一定意义上不属于夫妻财产 想动这脑筋基本不可能
婚后财产 房产证上有无你的姓名 若没有 那你要有你出过钱的证据 不然法院也很难帮你要得利益 毕竟如果房子仍旧是男方全部支付 你上诉离婚后也得不到房产 但会得到赔偿金 因为家庭费用女方或多或少会支付
而且你第2套房还是贷款的 你为女方 根据你语言描述你丈夫是贷款人也是偿贷人 在银行偿贷名单上是你丈夫的名字 若你是法官你会判决房子归你但房钱让你丈夫继续付40年么
国家虽然有规定婚后共同财产归夫妻所有 但一当上公堂 你要有证据证明这夫妻财产你有股权 所以你想法院判决离婚 估计房子没着落 但会得到金钱的赔偿 但估计不多(根据你实际在婚期间花费来衡量)
再来说车的问题 车为男方购买 牌照又是他父亲的身份证 所以这辆车就是属于他父亲 无论你是否出过多少钱 你都无权干涉 这就类似于礼物 送出的东西翻脸后想收钱 基本不可能
然后再说嫁妆 这点你可为自己辩护 一般能要回
最后说个重点 若你执意要求离婚 房产你很难有希望 因为婚前财产属于其私有 婚后又是男方全部支付又是贷款 大量没还清 房子既然属于男方 月租金就和你无缘
你要想多得到自己的利益只能从家庭暴力入手 有伤的去验伤 若有医院出具的伤残报告 那婚后的房产你就有希望得到部分(如法院判你得30% 法院会让你选择继续和男方住一房 但离婚 自己商量划分30%的地方为你所有 又或者卖掉 你得30%的钱) 若什么医疗证据都没 那家庭暴力就站不稳 除非你有人证(非亲属)能证明亲眼看到你遭到毒打 而且重伤 只是现在痊愈 那在法庭上会成有利人证
但若你什么证据都没 那么你要求离婚实在是不明智之举 说句实在的 任何法院 政府 医院 学校都一定程度偏向本地居民 别说上海人势力 即使到了别的城市都一样(你可以看一些外地电视 如结婚进行曲 说北京的 都是帮助本地人 在北京连上海人都被欺负) 婚后你所付出的金钱代价和男方有很大差距 法院很难站你这边
这类案件在不少法律网上有案例 男女经济花费实力差距太大 又女方要求离婚 最后就落到个判决离婚拿个5万不到就解决了
所以这位大姐 我奉劝你 你既然没这实力 该吃点苦也是正常的 全世界男性都有暴力倾向 没暴力倾向就等于无男性魄力 是贱骨头 而家庭暴力一般都是双方的错 一个巴掌拍不响 你和你丈夫实力差距这么大 他仍旧当初追求你又娶你 有房有车 你该庆幸才对 能忍就忍 人常说不档笑脸人 你处处让着他自然也会爱你(你们实力差距很大 就可以想象你丈夫薪水不少 工作压力生活压力也很大 会有火气非常正常 你若要上诉 你丈夫请的律师就比你要好的多 更可以拿你不体谅丈夫工作辛苦成证据 你想赢更难) 而家庭暴力除非有验伤证明及有力人证 不然在法庭上根本不成立 以前杭州有一案例 一丈夫把妻子头都打爆了 差点丧命 但没人证 丈夫一口咬定是妻子故意打伤自己陷害 法院最终也无法判决丈夫有罪 因为所有家庭暴力最初就是双方共同造成 都有错
所以 若你看了我所写了这么多的话仍旧要抛弃大好幸福想要高飞 那我只能保证你所具备发票的嫁妆你可拿到一半左右 因为房产为男方提供 装潢自然也男方提供 你住他的 所以嫁妆你可能拿不全 婚前房产无戏 婚后房产除非你丈夫放弃(没几个好男人愿意)你又有能力还贷 那能得到 否则希望渺茫 车你只支付1/10左右的钱 而且即使全付 由于是其父登记 属赠品 法律上你无权瓜分 房产既然与你无关 那租金就更与你无关 所以你要离婚损失最大的是你 除非你有身孕或有他的孩子 你可以孩子名义分得小部分房产
也许你不信服 但你退一万步来讲 所有上海人与外城人结婚 任何一外城人要求离婚就能分得本地居民长年储蓄的资产 那世界就要大乱了 谁还敢结婚 能在上海买房买车的住民全是父母积蓄多年的血汗 以你丈夫每月薪水1万计算 不吃喝也要10多年才买的起一栋房 那2栋房就要不吃喝近30年 车又要不吃喝个5年上下(40万左右的车) 所以你所说的资产全是他父母积蓄 不属于他私人财产 所以你最好有自知之明
首先一个婚前付全款的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
另外一个房子,婚后的付款按照共同支付解决。也就是婚前的20万是个人财产,婚后那20万中算共同支出,分割时一般是一半对一半。
租金以结婚时为时间点,之后的全是看做共同的收入,包括那个完全个人的房产所产生的租金。
家庭暴力如果能举证,那么在以上原则下照顾女方;
女方无房产,可能会照顾你给你另外那套房的产权,但是你要把相当于男方应得的那部分的价款给男方。
法律对汽车和房产只看挂在谁名下就是谁的,理论上说他老爹和儿子翻脸了,他儿子也讨不到便宜。能证明有付款1万的话,这1万作为其岳父向夫妻双方借的债务。
实际使用并不影响,就好像我买了个房子也可以让我亲戚朋友住着,只是使用权问题,不是所有权。
领证后双方父母给自己子女买的婚嫁礼品,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都看作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予,也就是女方只能拿一半。
补充:
房产证可以去房产管理部门查,这好说,藏不了的。
出租的话,如果有登记了出租也能去房产部门查。没登记的话,就找租户出个证明。
任何一方父母在婚后给夫妻的钱、物,如果没有特别说明的,都属于赠予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现在他们再签协议确认是赠予单独一方的也没用啦,很容易鉴定出来新签的时间。
家庭暴力你有证据就啥都别怕,他愿意协议离婚就协议离婚,顺便多要点儿钱也好。闹上法庭他没理不说,判决书上还会写明查明的事实(包括家庭暴力),他自己也难看。
请问如果离婚,房子和租金如何分配
:房产是婚前购买,婚后支付的房款视为共同支付,在离婚时应该给付补偿。http://hi.baidu.com/%CC%EC%BD%F2%CA%D0%C1%F5%C2%C9%CA%A6/blog/item/a64bef8bcb37437b9f2fb454.html婚后获得的租金属于共同财产,如可分割。
车子挂在南方父亲名下,女方付款1万多,实际车子为儿子每天使用,请问车子如何分配?
:车辆并不是男方名字,不能直接分割。如果有可能可先确权认定为男方财产,后可分割。如果不确权,所付车款,可视为债权,要求对方还款。
嫁妆为领证后女方父母购买,发票写的女方名字,请问属于婚后财产吗?
:是。
由于房产证和出租合同均在男方手中,估计他们会藏起来,如何举证?
:可委托律师查询,可申请调查令(上海法院的程序)
由于男方钱和父母放在一起,男方父母强调房子钱全部由男方父母支付的,与女方无关,对分配有影响吗?
:没有什么影响,有相关规定。
补充:离婚为男方提出,但是男方不太愿意去法院(可能因为家庭暴力或者有外遇心虚)
: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我并不是要争夺不属于我的东西,只是希望能获得应有的补偿,男方家庭暴力由报案记录,有验伤报告
:可按对方过错要求在离婚时进行赔偿。
我尽量用最简洁的分析,帮你理清思路。关于财产分割问题:
1、男方有家庭暴力,你可以主张婚姻损害赔偿(以离婚为前提),数额在上海一般可以要求2-5万元吧(不确定,你可以咨询一下)。
2、处婚前付全款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你无权要求分割。
3、第二套房子要具体分析。如果房产证的登记日期在结婚证登记日期之后,就属于婚后财产,但男方婚前支付的20万是婚前财产。具体处理方式是:对这套房子评估,评估价值减20万,剩下的就是共同财产了。
4、由于你在上海没有住房,可以要求分配这套房子,法院会支持你的请求,但你应当支付男方20万和这套房子剩下价值的一半。
5、嫁妆因为在结婚证登记日期之后,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如果你父母在赠送时如果明确表示是赠送给你的,那就是你的个人财产,这需要你的证明,仅靠发票上的名字来证明这一点,法官恐怕是不会支持的,最好提供一些其他证据。当然如果实在没有,也只好用发票作为证据了,试一下吧。
6、汽车的问题很不利,所有权肯定是他父亲的,你出的钱和男方出的钱如果有出钱的证据,可以作为债权提出偿还要求。
关于对方不配合的问题:
1、不用担心藏匿房产证问题,在房管局能查到。
2、租金合同与分割财产没有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租金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和你家的所以积蓄一样对半分配的。
3、对方不愿去法院,可以协议离婚,但在协议时你应当坚持你的合法权益,如果不行,你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1、男方的两处房子,只有一处婚后还款的那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两处房产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该车从物权法来看,应属于男方父亲的财产,除非你说的这些有足够的证据支持。
3、嫁妆应该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4、从民事诉讼举证原则来讲,谁主张谁举证,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该证据在对方手中。至于男方钱和父母放在一起,如果男方有固定工作和收入,你可以申请法院调取男方的收入方面的证据。男方强调房子由父母支付的,在这里,这些部分本身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如果所有证据对你不利,那么你可以考虑和男方协议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