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供养亲属是指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因此,供养亲属一定是直系亲属,而直系亲属未必一定是供养亲属。
划分和确定供养亲属有以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53年1月26日劳动部颁布);
(3)《劳动保险问题解答》(1964年全国总工会);
(4)《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2003年9月23日劳动部颁布);
(5)《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保障部函[2004]256号
就在百度上有的。
在民法上来说,兄弟姐妹是直系亲属,在刑法上不是的。
所谓直系亲属就是向上向下,向上父母、祖父母,向下子女、孙辈,兄弟姐妹是旁系亲属。
同胞兄弟姐妹属于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及祖父母等。有抚养关系的养子女、养父母也是,所以兄弟姐妹在法律上不是直系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