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起诉债务人的情形,主要是基于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保证人追偿权又称"保证人求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民法通则第89条也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在此基础上,保证人履行了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拒不偿还的,保证人自然可以起诉债务人要求清偿债务。
保证人在整个保证关系中更多的体现为一种义务承担方,其绝大多数的权利也表现为自我救济,其最常见的几种权利义务如下:
(一)、债务合同保证人主要权利
在履行代偿义务后,有权利对债务进行追偿。其次,保证人对债权人不享有请求给付的权利,但享有抗辩权或其他防御性的权利。
(二)、借款合同保证人的主要义务:
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保证人有义务代为偿还。
扩展资料
《担保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但结合《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四条之规定,"代偿能力"并不是担任保证人的必要条件,不具备代偿能力的保证人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再去限定保证人需要满足那些条件没有太大的意义,我们来集中看一下那些常见情况是不能担任保证人的:
其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能担任保证人的。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其二、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需有法人的书面授权的,才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其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其四,国家机关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在签订保证合同时,要注意以上几种情形,避免保证人主体不适格导致的保证合同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首先,你们这个高利贷借款合同的合法性是存在问题的。我国民法规定,借贷合同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借贷利率的四倍,也就是说,尽管你们的借款合同规定了较高的利率,但是在银行同期借款率4倍以上的利率约定无效。至于你们的约定到底是多少数额的无效,需要你自己去查查现在银行对外借款的利率为多少,然后再自己算一下究竟应该还多少。
其次,我们国家的保证责任有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之分。你是不是应当帮他先还款取决于你的责任性质。前者是指你与对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借款人不还款那么你还;后者是指你们没有做前述约定或者直接约定你们承担连带责任。两种责任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如果是一般保证的情况,那么你有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17条);如果你们之间是连带责任保证的话,那么只要债权人向你主张债权你就必须履行还款的义务。所以,首先你有必要弄清楚合同就你们之间的法律关系到底是怎样约定的。
由此看来:
如果你们是一般保证,那么你应当让债权人直接向债务人你朋友主张债权,并告知其担保法就一般保证的规定;
如果你们是连带责任保证,建议你通过法律途径及解决,最好让对方去起诉,让法官来判断你们之间约定的部分非法性,然后就合法部分进行偿还。至于你和你朋友之间,等你换了还可向他求偿。或者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请求法院追加你的朋友为共同被告,让他尽早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果你还了款你的朋友仍不出现,那么在他失踪两年之后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他失踪,并对他的财产主张债权。
无论怎样都不能将过高的利息还给债权人,否则你是很难讨回来的。还有,建议你以后不要乱作保证人。
1.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月利率10%,肯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你是可以先还,然后再起诉债务人,要求债务人还,也可以申请债务人名下的资产执行,但是,由于是不合法的高利贷,建议你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否则你多还的利息,将来你诉讼,法院也是不支持的
补充:
当然是不是把他的工资卡给你了
帅师都给你说了,我也没什麽好回答的了,就按帅师说的去做吧!
最后我也咒高利贷不得好死,你那个哥们儿也......哈哈!
补充:可以通过法院执行其工资卡里的钱,但要按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留够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