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1103-1142),字鹏举,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出生于北宋相州汤阴(今河南汤阴县)的一户佃农家里,出身贫寒,二十岁应募为“敢战士”,身经百战,屡建奇功,是南宋初期的抗金名将。
岳飞20投军抗金。绍兴十一年(1141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秦桧以“莫须有”(或许有)的罪名将岳飞毒死于临安风波亭。他死于南宋高宗年间,时年三十九岁。1162年,宋孝宗时诏复官,谥武穆,宋宁宗时,追封高宗的抗金诸将为七王,而岳飞封为鄂王,为宋七王之一,故称。后改谥忠武,已尽“忠孝节义”,并留有《岳武穆集》(又称《武穆遗书》)。
岳飞作为我国历史上的民族英雄,其精忠报国的精神深受中国各族人民的敬佩。其在出师北伐、壮志未酬的悲愤心情下写的千古绝唱《满江红》: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 臣子恨,何时灭! 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 笑谈渴饮匈奴血。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南宋《满江红 怒发冲冠》
岳飞是南宋杰出的统帅,他重视人民抗金力量,缔结了“联结河朔”之谋,主张黄河以北的民间抗金义军和宋军互相配合,以收复失地。 治军赏罚分明,纪律严整,又能体恤部属,以身作则,率领的“岳家军”号称“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打掳”。
岳飞出生于北宋相州(今安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