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修订)》中的19条规定:“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者不能录取到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一定要去治疗,否则大校毕业后找工作有些麻烦。
按国家明文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肝功正常在招工、报名、考学等不应受到区别对待。
高校招生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限制挺少的,根据教育部和卫生部的意见,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报考的专业有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
其实新出台的法律如《食品安全法》对HBV携带者不能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限制已取消,只是现实中却很难说了。比如有些学校或者单位存在着歧视,或者以乙肝病毒携带者难以适应工作强度的工作为理由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