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执行厅的权力不够大,所以被执行人通常不会配合,想方设法的抵制。另外一方面执行的人也总想着捞点好处,好处不够就不给你执行~反正他们不着急。
恶性循环吧~要想解决,就先要从执行的内部清理,要有个好的监督机制,限定时间内解决问题。要不打个官司浪费N多时间,金钱。好不容易打完了,没法执行,更郁闷。
执行并不难!关键看你是否了解整个诉讼中每一步所意味的风险,是否采取了有效的回避措施!
诉讼是一个很专业的法律程序,而且对出庭人员的法律素质要求较高,因此不是几句话能说清的,最好找一个委托代理人,据我们所知,目前大多数上访认为司法不公的都是当时没有请律师,认为自己有理走遍天下,岂不知法院判决有自身的专业规则,因此我希望当事人不要用自己的权益去作为对司法程序的实践,一旦法院作出判决,任何救济程序完全终结,要想追回,几乎没有可能,因此请当事人慎重。
1、随着司法实践的不断深入,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制度正在不断的完善,不断的健全,执行难的问题将会越来越少,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方法、措施、途径将越来越多。
2、人民法院会定期组织专项活动,针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情节相对较为恶劣的情形进行司法调查,将经过证实符合该情形的被执行人,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13条“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从法律的层面,对敢于挑战法律、挑战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判决的狂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维护法律的尊严以及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动产或不动产进行依法查封,用于执行生效判决,维护己方合法权益。
3、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成立了“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该系统与全国各地的法院,包括基层法院、各大商业银行的总行、政府机构等部门联网,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在收到申请执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之后,将被执行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输入该系统后,全国各大商业银行的总行就会向该执行法官,反馈该被执行人在该行是否有存款,如果有存款会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用于执行生效判决。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与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4、人民法院会定期的公布“被执行失信人名单”,也就是百姓俗称的“黑名单”,经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认定的不积极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将会被依法登入该名单,所导致的后果,是限制该被执行人高消费、贷款等行为,使该被执行人寸步难行,从而促使其积极履行生效判决,维护合法权益。
5、人民法院还会在不断的司法实践之中,逐渐增加并完善针对“老赖”的措施,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有效执行、法律的尊严以及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13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1条、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