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不过许多经典的小说中有啊!要是有赖心的话,不妨到那些小说中找找看。
生活 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
武侠也是一种艺术 也不例外呀
I DON KNOW
卧龙生在名利双收之后,也不免常常要“花天酒地”,平日
每天要写六七千字,烟就抽得很凶。而诸葛青云、古龙等朋友一来,必会
调侃玩乐,必会一醉方休,必会将舞场酒店之门拍遍。免不了一掷千金,
酒色财气占全,因为他们志同道合,才华横溢,不仅要借此“放松”自己,
而且也是一种“名士”风度,重要的是他们又还都有这样的经济实力,从
而选择了拼命工作、拼命玩乐放松的生活方式。这叫做李白斗酒诗百篇,
千金散尽还复来,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后来,古龙这位天
才与饮者就是因为饮酒过度、死不悔改而英年早逝!
再后来,1988 年左右,身强力壮的卧龙生也终于倒下,住进了医院,
经诊断,结论是心力衰竭。病情危重,大夫认为已无多大的治疗价值了,
甚至谢绝他住院治疗。这当然主要是因为卧龙生一生拼命工作,将身体累
垮了;同时,与他年轻时的放松与放纵,烟酒无度的生活方式亦有必然的
因果关系。很少有人知道卧龙生在“等待大限来临”的那一段时间里,心
里想了些什么,是不是像当年等待部队发放退伍身份证那样沮丧与急迫?
那一次等待,卧龙生创造了一个小小的奇迹,使他时来运转,牛鹤亭变成
了大名鼎鼎的卧龙生,叱咤风云几十年。这一次等待..亲友们不知从哪
儿弄来一种偏方,说是专治此类疑难杂症,对症下药,可见奇效,卧龙生
虽并未抱什么希望,但不忍伤亲友之心,将药喝下,没料到居然真的再一
次出现了奇迹!他的康复,让医生及医院感到无比惊讶!——中国的民间
偏方当真有这么奇妙!人的生命当真有如此的神秘!卧龙生福大命大?抑
或是还有心愿未了?——一年之后,人们在报纸上又看到了卧龙生的新著
《袁紫烟》的连载,其后又有这一系列的《九龙玉佩》、《王妃之死》、
《玉掌青苗》和《一代天骄》,一直“连续”到1994 年!
从1957 年到1994 年,卧龙生的武侠小说创作延续了三十六七年之久,
这恐怕是新派武侠小说家中的一项纪录。直到近一二年,卧龙生才真正地
停笔不写。他的最后的心愿,就是修订出版自己的作品全集,要从自己的
作品中精选出30 部左右加以修改、整理,并盖上“卧龙生真品”的印章,
还卧龙生以其真实面目!
第二章卧龙生的小说
卧龙生的小说知多少?只有天知、地知、连卧龙生本人也说不大清楚。
——这是事实,笔者于1995 年9 月在北京见到卧龙生先生,问起他的“真
品”到底有多少,他先是沉吟,后是讲“不好说”,再后来才说“大约38
部左右”。可是,在同一天,另两位朋友从卧龙生本人那儿得来的消息,
一是37 部,一是39 部,果然是38 部的一左、一右。一个作者不知道自己
的作品有多少,当然是一件奇怪的事,但又确实是有其原因,实情如此。
笔者在前文中提及卧龙生小说“数十部”、“百几十册”,语焉不详,
大约会有读者不太满意。这实在有不得已的苦衷。——说起来是一件哭笑
不得的事:笔者6 年前准备为文化艺术出版社撰写《(海外)新武侠二十
家》一书,一方面到市面书摊上去租、借卧龙生的小说,并向有关出版社
求购,一边托人辗转到台湾、香港等地搜寻有关卧龙生的资料。两种方法
都见了效,但这“效果”却是错得离了谱!以至于《新武侠二十家》中的
《卧龙生作品论》一章错误率几达百分之九十九!
首先是将卧龙生先生的生年错成1934 年(实为1930 年),其次是,更
大的错误在于,我自己所搜集的书和书目,加上海外的“资料”综合而成
的卧龙生作品篇名,几乎只有10%是真品!
为了方便读者的鉴别,现将假书目抄录如下。——署名卧龙生的作品
有:《小邪神》、《十二魔令》、《病书生》、《魔面浪子》、《天马霜
衣》、《七剑九狐》、《七绝魔剑》、《乘龙引凤》、《江湖路上觅知音》、
《蛟索缚龙》、《美人戟》、《传灯人》、《侠义宗》、《金龙赤火剑》、
《奇侠天骄》、《金童神剑影》、《再出江湖》、《试马江湖》等等;署
名“金童”(原因详见下文)的作品有:《侠义千秋》、《黑鹰铜令》、
《金顶风云》、《神箭金雕》、《龙凤诀》、《铁堡传奇录》、《赤胆红
颜》、《谁是大英雄》、《射雕前传》..等。
之所以会出这么大的错误和笑话,一来是笔者当年不了解台、港及中国
大陆出版商和出版社的情况,做梦也想不到,甚至也实在难以置信,武侠
小说出版的假冒伪劣品竟到了如此的地步!二来是笔者责任心也不够,没
有找到真实的资料、确证,就将它们抄录在书中。为此,笔者曾向卧龙生
先生检讨,在这里,还要借此机会,向《新武侠二十家》的读者检讨!我
上了别人的当,而您又上了我的当,实在对不起啦!
现在,我手头有一份《卧龙生武侠小说创作年表》,参照台湾中研院文
哲所的蒋秋华先生的《以卧龙生为定位看台湾武侠小说的特色》①等论文中
所列举的书目,加上经过了上海学林出版社的周清霖先生的详细考证,相
应不会有大错。现抄录如下,供读者正误。
①《风尘侠隐》(1957,玉书版①,处女作,十集中辍,由黄玉书代笔
续完);
②《惊虹一剑震江湖》(1957,玉书,正七续六共13 集结束,另由“吾
爱红”伪续多集,不详);
③《飞燕惊龙》(1959,春秋);
① 蒋秋华:《侠与中国文化》。
① 括号中的年份是初版年份;出版社凡未特意注明,均系台湾出版社,下同不注。
④《铁笛神剑》(1959,真善美);
⑤《玉钗盟》(1960,春秋);
⑥《天香飙》(1961,春秋,部分由易容代笔);
⑦《无名箫》(1961,真善美);
⑧《绛雪玄霜》(1963,春秋);
⑨《素手劫》(1963,真善美,后半部由易容代笔);
⑩《天涯侠侣》(1963,真善美);
(11)《天剑绝》(1964,真善美);
(12)《金剑雕翎》(1964,春秋);
(13)《风雨燕归来》(1965,春秋,系《飞燕惊龙》后传);
(14)《还情剑》(1967,真善美);
(15)《飘花令》(1967,春秋);
(16)《双凤旗》(1968,南琪);
(17)《天鹤谱》(1968,春秋,大部分由宇文瑶玑、沙宜瑞代笔);
(18)《指剑为媒》(1968,春秋,大部分由宇文瑶玑代笔);
(19)《翠袖玉环》(1969,春秋);
(20)《铁剑玉佩》(1969,南琪,大部分由朱羽代笔);(21)《镖
旗》(1969,春秋);
(22)《血剑丹心》(1970,春秋);
(23)《神州豪侠传》(1970,春秋);
(24)《寒梅傲霜》(1970,春秋,大部分由朱羽、宇文瑶玑代笔);
(25)《玉手点将录》(1971,南琪);
(26)《金凤剪》(1972,南琪);
(27)《飞铃》(1972,春秋);
(28)《八荒飞龙记》(1972,春秋);
(29)《无形剑》(1973,南琪);
(30)《金笔点龙记》(1973,南琪);
(31)《烟锁江湖》(1975,南琪,后半部由箫瑟执笔完成);(32)
《摇花放鹰传》(1975,南琪);
(33)《花凤》(1975,南琪);
(34)《春秋笔》(1975,春秋);
(35)《幽灵四艳》(1976,万盛);
(36)《剑无痕》(1977,万盛);
(37)《天龙甲》(1978,春秋);
(38)《黑白剑》(1979,南琪,箫瑟等人代笔完成);(39)《飞花
逐月》(1984,文天);
(40)《剑气调彻九重天》(1989,皇鼎);
(41)《新仙鹤神针》(此系《飞燕惊龙》的改写本,1959 年香港环
球社初版,1989 年重版,江苏文艺1994 年再版);(42)《袁紫烟》(1989,
皇鼎);
(43)《九龙玉佩》(1990,皇鼎);
(44)《王妃之死》(1991,皇鼎);
(45)《玉掌青苗》(1991,皇鼎);
(46)《一代天骄》(1994,皇鼎);
以上书目中共计46 部。现在我们可以来回答有关的一些问题了。
(1)为什么搞不清卧龙生作品的确数?连卧龙生本人也说不清?
前一问,牵涉到大量盗版、盗名问题,以及其它的问题,我们在下一个
问题时再做解答。卧龙生本人搞不清楚自己有多少作品,这看起来似乎不
可理解,实际上,从上述年表的附注中,我们就能找到答案。上面的46 部
书中,注有请人代笔的就占了10 部,其中卧龙生的第2 部书《惊虹一剑震
江湖》的代笔问题有二说,一说是卧龙生共写了十三集,但书未完,只得
请人代笔;另一说是该书到十三集(正七续六)已可以结束了,代笔系“伪
续”(当然这与书商有关)。若依后说,则卧龙生请人代笔的一共为9 部,
46-9=37,纯粹由卧龙生完成的就只有37 部;而若依前说,则为46-10=36
部。然而其中《新仙鹤神针》,完全是《飞燕惊龙》一书的翻版,只是人
名改动了:杨梦寰改成了马君武;朱若兰改为白云飞;沈霞琳改为李青鸾;
李摇红改为苏飞凤;赵小蝶改姓蓝..如此,这一部自然也不能计数。进
而,请人代笔之书,情况也有不同,如《天香飙》、《素手劫》只是部分
请代笔,大部分仍由卧龙生完成,算是一种情况;而《风尘侠隐》、《烟
锁江湖》则是卧龙生写半部,请人写半部,是又一种情况;《天鹤谱》、
《指剑为媒》、《铁剑玉佩》、《寒梅傲霜》四部则是“大部分”由别人
代笔,这是最严重的一种情况了,这样的情况还能说是“卧龙真品”吗?
——将上述情况综合在一起,要判断卧龙生的真品知多少,确实是连作者
本人也不大容易说得明白,除非将所有的别人代笔的段落全都拿掉,再由
卧龙生本人补齐,才好算数,否则这部只有“20%”,那部“42%” 那部“51%”,
那一部“69%”..这叫人如何计算呢?
对此,卧龙生本人要负一半责任,给报纸写文章连载,每天要见报,作
者保不齐因病、因事而偶尔不能写,因而偶请人代笔,以保证报上的连载
不断,这是可以理解的。既是连载,总不能断断续续,让读者失望、着急,
偶请刀手应急,算是没办法的事。金庸先生当年写作《天龙八部》在报上
连载,因要去欧洲旅行数月,是以约请他的好友兼才子倪匡先生代笔写了
四万余字(这是倪匡的得意事:“曾代金庸写小说,常给张彻编剧本”),
倪匡多才,本人是武侠小说及武侠电影双料作家,又熟悉金庸的文风,代
起笔来不算困难,读者也不易发现。但金庸先生在修订《天龙八部》一书
时,仍重新补写了那一段,而将倪匡代笔的几万字拿掉了。说是不便将别
人的心血长期据为己有,实际上,这是对读者负责(保证“十足真金”),
更是对金庸这块金字招牌负责。而卧龙生的表现却不是这样,而是(1)长
期不补不改不换,让别人代笔之文署自己之名,出书时不补不改,再版时
仍不补不改;(2)更恶劣的是,金庸只不过是偶尔为之,且确有原因,不
得已才请人代笔,而卧龙生则从第一部书(说是因病)、第二部书(又是
因病!)开始就么干,不但使侠坛风气大坏自此而始,同时自己亦似找到
了偷懒讨巧的“窍门”,一而再,再而三,以至于十!这是对自己的不负
责任,更是时读者的不负责任。说得严重一点,就是欺骗读者。
前文中之所以说卧龙生只要负一半责任,那另一半责任,则要报馆老
板、书商及商业化社会及民族性来负。以下我们将要说明这一点。
(2)武侠小说的假冒伪劣品为何如此之多?而卧龙生的假冒作品又尤
其多?
对此,要分成若干点来说,其一,我们每一个读者心中大约都有一个答
案,那就是书商违法乱搞,为自己牟利,而大肆盗版、盗名、造假、造劣。
这当然是对的,主要原因,确实就是这一点,可是要往深处想:为什么这
类事在香港较少,而在台湾特多(80 年代末以后,中国大陆亦有过之而无
不及)?商业社会的起步阶段,难免有因法制不全,而人欲乱流,违法乱
纪而牟暴利的情况。而中国人社会,尤其严重,这是因为中国人自古就“无
法无天”,而且自古有弄虚作假之传说,(“刀手”一说,古已有之,现
在发达了,改称“枪手”了)。其原因是从农业文明转化成工商文明,社
会体制不齐,而农民的小商小贩习气难改,以至于混乱不堪。同是中国人
社会,香港情况之所以略好一些(决非没有),是因为香港社会的法制体
系较为齐备,不像台湾,无论是“政治中心”时代,还是“经济中心”时
代,都没有“法制中心”这一概念,尤其是出版法、新闻法等事关意识形
态及民族精神建设方面的法制观念及体系。按理说,香港的金庸、梁羽生,
论名气、论成就都要比卧龙生强,假冒金、梁岂不更妙?可是相对较少,
其中另有奥妙。
如前所述,市面上假冒卧龙生之名的小说不下百部,大约算是假书最多
的一个名字。卧龙生先生本人说有150 部假书(包括台、港、大陆的假书),
说及此,他有些气愤,也有些得意(假冒的多还不是因为卧龙生之名有号
召力!)。笔者没有发现他有羞愧、知耻的表情。大概是他自己觉得这些
假冒伪劣品与他毫无关系、他没有责任!?——实际上,他是有责任的,
不说有主要责任,至少要负一小半。
这是因为,之所以如此,书商违法(恐怕当时还没有这个法)是一方面;
然而卧龙生、古龙等人,一是接下稿约太多,自己完不成,写了一半或三
分之一,就请人代笔,此为造假的第一层次;二是进一步发展为,自己干
脆只列一个提纲,然后请人去写,这是造假的第二层次;三是连提纲也不
用列,只出卖署名权,由别人写、别人出,署名者坐收“卖名费”,这是
造假的第三个层次。也是最恶劣的一个层次,市面上的假冒其名之书,到
底有多少是得到卖名者的默许?这只有天知地知,卧龙生、古龙等人自己
知,但知是知,却不会对你说。只是拿了钱之后转脸再做愤怒、无奈、得
意的表演,唯独无羞耻和惶愧之心意。——笔者曾就此事请教过卧龙生、
柳残阳、于东楼等台湾武侠作家,回答如出一辙:“这类事太多,面子事,
没办法”——原来如此!中国人自古有讲名誉、讲面子的传统,如今进入
商业社会,变成为面子(或为钱!)而出卖名号,这也是“中国特色”吧。
前面所说的民族性及其劣根性,正是指此。只是,首先应该到这些卖文又
卖名、卖面子又卖良心的大作家、名作家身上去找(不是大家名家,人家
还不买其名)!
卧龙生一来为人随和、人缘好,二来对钱感情更深,所以别人卖名,他
比别人花样更多。因为他名气大,出名又早,是以在这方面的恶劣影响也
更大。除了卧龙生之名出卖之外,卧龙生还默许香港书商对他进行盗版,
用“金童”之名,盗“卧龙生”之书,真是怪事处处有,卧龙事更奇。这
样一来,加上书商的胡闹(有许多事卧龙生当然不知道,这叫“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卧龙生的“真品假名”“真名伪品”之“案”变得更加扑朔
迷离,难解难断!金童本是假名真品,其后又成了假名假书的典型名号。
别人又知道卧龙生是金童——好心人以为是卧龙生被假冒伪劣弄得不耐其
烦,而重创招牌;实际上却恰恰相反。鸣呼!实在让人啼笑皆非。
笔者自己将卧龙生的作品搞错了,应该检讨,确实惭愧。难道卧龙生,
以及所有“不得不”出卖名号、默许盗名假冒的作家不应该对此负责任,
不应该对所有的读者(包括笔者)检讨吗?仅仅以“不得不”及“面子事”
作出托词,就可以算是对读者、对社会尽了一个作家、一个公民的职责?
笔者有些激动。倒不仅仅因为搞不清卧龙生的小说到底有多少而苦恼或
气愤,而是因为看到了,这些大作家、名作家这么做,不仅败坏了自己的
声誉,败坏了武侠小说的声誉——武侠小说的迅速衰落不振,固然有很多
原因,但与上述假冒伪劣之作过多显然有一定的关系。——败坏了市场规
则,而且也败坏了社会风气(当然不是要作家负全部责任,而是要作家负
起当负的那部分责任,然后再说其它)。更让人担忧的是,台湾、香港造
假之风未过,大陆的造假之风又起,而且漫卷狂沙,铺天盖地而来,涉及
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角落。想到此,难免要激动。——不过,这就与卧
龙生没啥关系了,所以,就此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