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的发票应该退回给你们的。既然你们给对方又重新开具了发票,对方应该将先前的发票归回给你们的。可能是对方嫌麻烦,不愿意做进项税转出处理,这就需要你们好好与对方协商了。
必须退还,作废发票的程序应该是先收回发票的所有联次,然后再点击作废并在发票上加盖作废印章,对方留着发票联其实并没有用处,而且这会造成你们违规,被税务查到你们麻烦很大的。
这种情况一般处理:
先通知购货方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问题中的这种情况属于将电子发票进行了作废,而纸质发票交给了购货方,并且购货方通过了认证进行了进项税额抵扣。在增值税稽核系统属于作废发票,那么在次月的19号经过国家税务总局进行比对以后,系统会提示发票为作废发票,抵扣凭证审核系统会通知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协查,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会通知购货方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并将协查结果回复给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而对于销货方来说,因为发票已经作废,在本月肯定没有进行作销售处理,那么,在这个月可以重新再开正确发票,购货方接到重开发票按照正常程序重新抵扣。
出现这类情况,购货方发票联、抵扣联不得退回给销货方。
不是别人说了算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问自己的专管员吧,他承认了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