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公司是没有法定权利来对业主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的。
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即业主使用的水电的合同主体为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公司,涉及不同的合同当事人,业主如已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物业公司则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
三、业主和物业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业主缴纳了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后,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服务合同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供水供电合同的相对方应当是您与供水公司和供电公司,而不是物业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不属于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人,其不享有停水停电权。你按时交纳水电费就有权利享用,物业公司此举属于违法行为……
参考物业管理网
http://www.gywygl.com/PMRule.html
http://blog.sina.com.cn/gywy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