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招待费如何调整?

2024-12-23 1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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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例如1:公司41万元销售额,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5000,其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1)按销售(营业)收入计算,其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为410000×0.5%=2050元
(2)按实际发生5000×60%=3000元
比较(1)与(2)看谁低,其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就取谁,因此,(1)与(2)比较,(1)低。其扣除标准应为2050元,
在汇算清缴时,应当纳税调整5000-2050=2950元

例如2:公司41万元销售额,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00,其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3)按销售(营业)收入计算,其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为410000×0.5%=2050元
(4)按实际发生3000×60%=1800元
比较(3)与(4)看谁低,其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就取谁,因此,(3)与(4)比较,(4)低。其扣除标准应为1800元,
在汇算清缴时,应当纳税调整3000-1800=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