茱迪是个孤儿,一位自称约翰•史密斯的理事因为她出色的作文而将她送进了大学,她称这位理事为长腿叔叔,并给他写信,却没有收到回信。在学校认识了杰维,被其吸引,但毕业时拒绝了他的求婚,最后长腿叔叔约她见面,发现尽然就是杰维!很早就听过这本书,但到大一时才读的,全书都是朱迪的信组成。读完的感觉很奇妙,令人很快乐,我看的时候会想到自己的童年时光,想到的自己的梦想。。。朱迪是一个很有思想的女生,很羡慕她这样性格的女生,一定会幸福的!大概自己瞎写的~~~~~忽忽~~~~~~~
不懂要问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