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换证超过规定时间的怎样处罚

只超了一个星期
2024-12-25 08: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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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持证人不能如期换证的,应事先申请延期办理,事先未申请并超过有效期换证的,依法处罚后予以换证。超过换证时限一年以上的注销其驾驶证。

驾驶证因超期换领、超期审验被注销怎么办?

日前,一些驾驶员因疏忽大意,驾驶证到有效期后超过一年未办理换证手续或是驾驶证到了规定的审验期限后超过一年未办理审验手续,导致驾驶证被依法注销。那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这方面有什么规定呢? 我们驾驶员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又该怎样补救呢? 为了让广大驾驶员详细了解这方面的情况,记者就此采访了哈市公安交警支队考验处处长柏松。

记者问: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超期换领驾驶证、超期审验驾驶证有哪些规定,超过规定期限会导致怎样的后果?

柏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7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42 条第五款、第六款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超过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也就是说驾驶证到有效期后超过一年未办理换领手续)、以及年龄在6 0 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证明的(也就是说驾驶证到审验期限后超过一年没有参加审验的),交警部门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目前哈市交警部门对驾驶证实行的是电脑自动化管理,所以驾驶证一旦超过上述规定期限会被自动锁定注销。

有很多驾驶员朋友,可能对“注销”的概念并不是很清楚,“注销”其实一种行政强制措施,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员的档案将被封存,驾驶证视为作废,这时就意味着你已经失去了驾驶资格。

记者问: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员是不是必须重新考取驾驶证呢?

柏松:根据黑龙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 05年第5 7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驾驶人因上述两种情形驾驶证被注销的,可以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记者问:类似这种因超期换证、审验驾驶证被注销后,重新申领的程序是怎样的,请您为大家介绍一下?

柏松:上述两种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重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视为初次申请,应该到哈市交警支队机动车驾驶员考验处申请受理,并办理相关的业务, 在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过程中,申请人要求不参加驾校培训学习而要求直接进行考试的, 可以直接预约考试,交警部门只收取考试费。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只能申请原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中初次准予申请准驾车型的驾驶证,需增驾才能取得的准驾车型不能初次申领。也就是说重新申请的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得高于原准驾车型。

交警部门按照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办理时限和程序,对申请人进行交规、桩考、路考的考试。对考试合格的,重新确定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核发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以重新考试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日期为准。重新申请驾驶证时,申请人需要提交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身份证明、还有一寸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4 张。按照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准驾车型的规定,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记者问: 如果驾驶员在驾照超过有效期后,仍然驾驶机动车,是否被视为无证驾驶?

柏松: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 分的, 不得驾驶机动车”。这里也特别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驾照超过有效期后, 仍然继续驾驶机动车的,将被视为无证驾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 无证驾驶会被处以2 00 元以上至200 0 元以下的罚款,并处1 5 日以下的拘留。另外,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还要承担相关的责任。(杨志勇、王慧东、吴颖、王瑞)

回答2:

放心,没有任何处罚.

2004.5.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后,驾驶证已经取消了年审,6年换证(看你驾驶证正证上的有效期可以知道换证时间).但是B1,B2,A1,A2,A3证(以前的A证,B证)每年在你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后15日内要向车管所提交一份体检表.其它证不用每年体检.

现在换证手续简单.带上你的身份证,驾驶证,一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体检表到当地车管所办理就可以了,费用大约20元.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四十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八条 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八)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回答3: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本规定自2004年5月1日起施

第三章 换证、补证和注销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四十三条 持证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换证、补证业务。代理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持证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车辆管理所应当记载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号码、住所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第四十四条 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提出注销申请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死亡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检查结果的;

(七)具有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

(八)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有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