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到期,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甲方应不应该向乙方支付赔偿,如何赔偿?

2024-12-30 03:11:1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甲方如是用人单位,需要补偿,劳动者每满一年,给一个工资的补偿金,不满一年时,按一年计算。

回答2:

你看,解除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同意,才可以解除,合同双方有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另一方有权提出赔偿。。。。。解除方应予以赔偿。。。。

回答3:

如果甲方是单位,甲方应给乙方经济补偿的。若甲方是个人,就要看合同中有没有违约金约定,若有,则赔偿违约金,若没有,不需赔偿。

回答4:

  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回答5:

参照法条:<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由上可见,如果你是因为第25条规定的4种情况被辞退的,用人单位依据第28条,不对你进行任何补偿.如不属于这4类情况,应该予以补偿.工作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