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如何产生

2024-12-11 22: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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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要想当政协委员,首先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各团体和各族各界的代表人物,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

政协委员的产生程序是:参加各单位政协的提名推荐,中共党委有关部门对推荐的名单进行综合评定,并同各推荐单位协商,形成建议名单,再将建议名单报到政协常务委员会进行协商,经全部常务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才能成为政协委员,政协委员的任期是5年。政协委员的产生机制是邀请制。

这种被动的形式无疑折损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政治自觉,只剩下一种荣誉,正因为这样,我们很少看到有谁拒绝了政协委员的邀请,更没看见谁主动辞职。显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都为他们承担了成本。

因此,关键的是要改革政协委员产生机制,即使不能立即采用人大代表的选举制,也可以先行申请批准制——既尊重了委员的主体意愿,也有益于调动委员们的积极性,并借诸准契约的形式约束委员行为,完善制度且有利于提高政协委员的政治素质。

基本要求

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有:

1、 在本会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3、 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该地方重大事务;

4、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5、 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

6、 有声明退出政协的自由;

7、 在受到警告或撤销参加资格的处分时,可以请求复议。

政协组织依法维护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民主权利。

机构运作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等规定,全国政协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各级政协常委会召集,一般与各级人大会议同期进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可以临时召集政协会议。但截止目前为止,没有通过正式决议以延长全国政协任期的例子,也没有召集过临时全国政协会议。

作为重要的议事协商组织,在政协会议之外,全国政协还拥有专题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四个协商平台。

组织系统

人民政协的首要职能为政治协商,各级政协都设有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等组织机构。政协组织主要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简称“全国政协”)以及各级地方委员会。

其中,全国政协的常设机构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政协常委会”),该委员会由全国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全国政协主席现在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汪洋担任。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政协委员

回答2: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一条规定,“凡赞成本章程的党派和团体,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同意,得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个人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邀请,亦得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参加地方委员会者,由各级地方委员会按照本条上述规定办理”。
  政协委员产生的具体运作步骤,一般为:
  (1)提名推荐。推荐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由各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各个界别等协商提出。在地方的全国委员会委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推荐。推荐地方委员会委员名单由地方各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各个界别等协商提出。
  (2)协商确定建议名单。对各方面提出的推荐名单由中共党委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充分同各推荐方面协商形成建议名单。
  (3)审议通过。将委员建议名单提交政协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经全体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过半数同意予以通过。
  (4)公布。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委员,由政协办公厅(或办公室)分别通知推荐单位和本人,向委员发委员证书,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增补政协委员的程序,也需要经过提名、协商、审议通过和公布这几个步骤。

回答3:

要想当政协委员,首先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各团体和各族各界的代表人物,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
政协委员的产生程序是:参加各单位政协的提名推荐,中共党委有关部门对推荐的名单进行综合评定,并同各推荐单位协商,形成建议名单,在将建议名单到政协常务委员会进行协商,经全部常务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才能成为政协委员,政协委员的任期是5年。
目前政协委员的产生机制是邀请制。这种被动的形式无疑折损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政治自觉,只剩下一种荣誉,正因为这样,我们很少看到有谁拒绝了政协委员的邀请,更没看见谁主动辞职。虽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都为他们承担了成本。因此,关键的是要改革政协委员产生机制,即使不能立即采用人大代表的选举制,也可以先行申请批准制——既尊重了委员的主体意愿,也有益于调动委员们的积极性,并借诸准契约的形式约束委员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