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未成年人,对这类问题你不能太过敏了。你应该安心你的学业和事业,尽可能的安慰好你的家人,特别是你的父亲,当然也还有你的母亲。但这件事总因与你的母亲有直接的关联,你的母亲是这件事的主要责任人。在法律上来说,你的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存款也好还是债务也好,都是共同的财产,加之你母亲在你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你父亲的房产名子在银行抵押贷了款,银行当然有理由要找你的父亲喽。关键要看这笔贷款有多大?是在什么情况下银行贷给你母亲的?大额贷款如无公司或某企业的名义原则上银行部门是不能放贷的,假设你的房产只值10万元,但申请贷款是20万元的话,银行有责任对其公司或企业的资质进行考查的,如在抵押资产实质范围内发放贷款,就无需考查。应该说你的母亲等人有可能成立到有一个公司或皮包公司,有些方面不是你母亲一人能办到的,折借资金在某些方面采用了一定的欺骗性手段,才会出现如此大的资金问题,这不是你母亲一人能办行到的。
建议你们家请一个经济律师,向司法机关报案进行立案调查,这里最为关键的是要你的母亲说实话。
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了。要不然这么大的债务你家怎么能背得起呀!
你是未成年人,对这类问题你不能太过敏了。你应该安心你的学业和事业,尽可能的安慰好你的家人,特别是你的父亲,当然也还有你的母亲。但这件事总因与你的母亲有直接的关联,你的母亲是这件事的主要责任人。在法律上来说,你的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存款也好还是债务也好,都是共同的财产,加之你母亲在你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你父亲的房产名子在银行抵押贷了款,银行当然有理由要找你的父亲喽。关键要看这笔贷款有多大?是在什么情况下银行贷给你母亲的?大额贷款如无公司或某企业的名义原则上银行部门是不能放贷的,假设你的房产只值10万元,但申请贷款是20万元的话,银行有责任对其公司或企业的资质进行考查的,如在抵押资产实质范围内发放贷款,就无需考查。应该说你的母亲等人有可能成立到有一个公司或皮包公司,有些方面不是你母亲一人能办到的,折借资金在某些方面采用了一定的欺骗性手段,才会出现如此大的资金问题,这不是你母亲一人能办行到的。
建议你们家请一个经济律师,向司法机关报案进行立案调查,这里最为关键的是要你的母亲说实话。
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了。要不然这么大的债务你家怎么能背得起呀!
你应该安心你的学业和事业,尽可能的安慰好你的家人,特别是你的父亲,当然也还有你的母亲。但这件事总因与你的母亲有直接的关联,你的母亲是这件事的主要责任人。在法律上来说,你的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存款也好还是债务也好,都是共同的财产,加之你母亲在你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你父亲的房产名子在银行抵押贷了款,银行当然有理由要找你的父亲喽。关键要看这笔贷款有多大?是在什么情况下银行贷给你母亲的?大额贷款如无公司或某企业的名义原则上银行部门是不能放贷的,假设你的房产只值10万元,但申请贷款是20万元的话,银行有责任对其公司或企业的资质进行考查的,如在抵押资产实质范围内发放贷款,就无需考查。应该说你的母亲等人有可能成立到有一个公司或皮包公司,有些方面不是你母亲一人能办到的,折借资金在某些方面采用了一定的欺骗性手段,才会出现如此大的资金问题,这不是你母亲一人能办行到的。
1、首先由你母亲到公安机关报案,让她把她所了解的一切,尽可能详细的报告给公安机关。
2、你父亲和你母亲用房产做抵押贷款,肯定是板上钉钉的了,这个钱必须得由你父母一起来还,可以通过和银行协商一个还款协议,毕竟数字不大,10万而已,银行也不会因为10万就把你们家给封掉。协商可以解决,诉讼的话,法院也会使用调解的方法解决。银行毕竟要的是还款,不是你们家房子。
3、债务是你母亲借的,并没有和家庭财产相关联,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3)款规定:一方未经过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应该由个人财产清偿。因此你母亲所负的债务应该由其个人清偿。但举证很复杂,建议请律师协助办理。房屋贷款的问题仍然属于共同债务,这点要明确。
以上为个人意见。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