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以后影响辩护,不能做无罪辩护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是犯罪嫌疑人与公诉机关双方协商与合意的结果,也是双方共同沟通协商、共同认可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定的效力。被告人不可轻易反悔,一旦反悔便不再享受实体和程序的从宽优惠;如果律师作无罪辩护,认罪认罚书就失去意义了,法院就不会按照认罪认罚书进行处理,而是按照不认罪进行判决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