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会计核算明细科目,主要涉及以下4项:
1、是“主营业务成本———出口视同内销”科目,主要用于核算出口视同内销业务的成本,冲减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需转出的部分税额。
2、是“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视同内销”科目,主要用于核算出口视同内销业务的收入,冲减所对应的出口外销收入。
3、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出口视同内销”科目,主要用于核算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并通过此科目调整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增减。
4、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视同内销”科目,主要用于核算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并通过此科目调整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增减。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规定,出口货物如果发生下列情况时,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当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主要包括:
1、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
2、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
3、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
4、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以上5种出口视同内销货物的应税情况、流转环节、申报期限不同,出口企业需要根据不同的贸易方式与企业类型进行相应的税额计算与会计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常用会计分录大全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出口视同内销会计分录如下:
(1)采购出口商品时
借:商品采购—出口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出口商品
贷:商品采购—出口商品
(3)货物报关出口,以FOB价格确认外销收入
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4)结转出口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
贷:库存商品—出口商品
(5)出口未申报退(免)税,按内销征税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在确认出口商品视同内销收入时,还应注意另外两点情况。如果公司在当月已按规定将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的金额转入成本科目的,应冲减并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如果是已经退税的商品还应退回已退税款,同时将“应收出口退税”科目的金额转入“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则:
(1)冲减征退之差计入的出口商品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2)已退税的应冲减已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红字)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红字)
同时冲减原来计提的出口退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红字)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红字)
你们做收入的时候按内销做分录
借 应收账款等
贷 主营业务收入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1.17
应交增值税=主营业务收入*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