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企业应当在网上提交年检预审材料,之后注意查看年检预审反馈意见。网上预审未通过的,企业应按登记机关网上反馈意见对相关材料进行补正后,再次在网上提交,直至预审通过为止。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企业年报制度是为了通过构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增强企业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的义务,这样能够解决在交易管理中信息部队称的问题。同时,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平台,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规范企业行为。也为其他的单位和个人能够对查询的企业有基本的了解。
企业如果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报告公示,或者年报虚假申报等,工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然后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进行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政府财政补贴、采购、招标等各方面,从公司到个人都将收到限制或禁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年度报告公示
直接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若年报成功了在公示系统上就会显示年报信息。
你在系统填表并提交后可以返回原页查询就可以看到以前年度和2018年的年报了并显示“己公示”状态,也可以重新登陆系统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