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安置房(未满五年,以后有没有证也不知)已经找到卖方怎么交易啊?要通过中介还是找个律师见证?

2024-12-29 22:36:3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安置房不是商品房,不允许买卖,无法过户。
规定安置房需要房主持有满5年之后,凭安置补偿协议,交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税费,办理完毕商品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此时住房是商品房,才可以过户他人。
从性质上而言,拆迁安置房与《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经济适用房属于不同性质房屋,两者的政策目的及保护的法益不同。从性质上看,拆迁安置房系对被拆迁人的整体补偿,具有对价性;而经济适用房系保护城市低收入人群利益,具有保障性。
从保护群体看,拆迁安置房包括农村房屋安置和城镇房屋安置,而经济适用房立足于对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安置。
因此,对于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并不涉及到扰乱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应当认定为有效。拆迁安置房如果不满五年转让的,当事人要求五年内过户的,法院不会支持,但五年后可以要求过户。

扩展资料: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第二十九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回答2:

建议先咨询当地房管部门,如果无法过户,建议慎重。无论是通过中介或律师,都无法确保获得房屋所有权。不过可以签份协议,约定较高的违约责任,尽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答3:

安置房不是商品房,五年内不允许买卖。规定安置房需要房主持有满5年之后,凭安置补偿协议,交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税费,办理完毕商品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此时住房是商品房,才可以过户他人。因此,不管是找中介还是找律师,交易都无法受法律保护。一旦原业主反悔,吃亏的只会是你。因此找个他们村里德高望重的人见证最好。

回答4:

这个风险很大,建议要在协议中约定明确。

回答5:

“本人的拆迁安置房需要出售,土地证和房产证,两证齐全!房产证签发日期是2010年, 今天去房产交易中心咨询,人家说必须满五年才可以上市交易,有这条规定吗?”
答:是可以交易的,拆迁安置房不属于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分两类,一类经济适用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看您的房产证上面是怎么标识的,一般未满五年也可以交易(北京市这样的)

“搜索了一下相关问题未满五年的拆迁安置房可以交易,只是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多交点而已,我们小区都是拆迁安置房,人家房子也是未满五年是怎么卖掉的?”
答:是可以交易的,您理解的是正确的,就是多交点税。

“没有走正规渠道吗?”
答:建议您走正规渠道交易,对您的交易风险有保障。

“不通过中介私下交易可以吗?”
答:是可以的。

“怎么交易安全点?”
答:是熟人或者是家人,您可以自行交易。如果是不熟的,建议您找中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