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救助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本地户籍;(二)年龄在14周岁以下;(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四)正在接受康复训练或接受康复手术治疗。
符合上述条件的救助对象申请康复救助,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居民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第二代)和有康复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训练或康复手术证明;(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表》;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金的申报程序为:(一)由救助对象户主或监护人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表》及相关收费凭证的原件,向残联申请;(三)县残联在收到申请及相关资料后,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通知救助对象户主或监护人填写《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领取登记表》,然后将救助金转入救助对象户主或监护人指定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