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销售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征收率为3%
(一)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增值税的税率:
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7%、11%、6%、0%等。
(三)适用11%的税率有: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产品;
6.音像制品;
7.电子出版物;
(四)增值税的起征点:
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3万元(含本数);按季度申报的是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