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离家出走有快10年了 他的户口还在我们家里 他有可能在异地办理户口? 请专业人士解答

2025-01-01 08: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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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民只能在一个地区办理户籍。
当事人哥哥如果想迁移户籍,需要回原籍所在派出所,注销现在户籍,取得户籍迁移证,才可以到其他地方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