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是规定了劳动者的法定年龄。
在校学生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不属于劳动关系。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1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